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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你的职业证书,到就业局领红包啦! 时间:2017-08-04 00:00       来源:岳阳市就业创业网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岳阳落地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新鲜出炉,岳阳率先行动,在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受理补贴申领,这标志着岳阳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正式落地生效啦!

通知明确,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个月(含)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给予 1000 元、1500 元和 2000 元补贴,紧缺职业(工种)可按此标准上浮10%执行。

通知还明确,不同等级、不同职业(工种)或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经初步测算,全市每年将有近1万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现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只需要带上你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填写申请表就可以办理了,当月申领,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月就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本人银行卡了。

不过,还有几点温馨提示:

1、请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前去申领,逾期不能办理的;

2、证书是能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子站查询到的,确保证书真实性;

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跨统筹地区也是不能重复享受的,也不能重复享受由就业专项资金补助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失业保险制度具有“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发挥着稳定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重要作用。出台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是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对企业职工素质的提升、就业岗位的稳定具有重大作用,体现了失业保险功能从保生活向预防失业的拓展、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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